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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 应 症】 |
本品适用于饮食控制、运动不能减轻和控制体重的肥胖症治疗,包括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的减轻,治疗应与低热量饮食和运动结合进行。推荐用于治疗体重指数≥30﹌/﹐或≥27﹌/﹐(有其它危险因素如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等)的肥胖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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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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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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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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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
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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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服药一次,每次10mg,可于早晨单独服用或与食物同服。如体重减轻不足,4周后剂量可调整至每天15mg。若病人无法耐受10mg剂量,可降至5mg。应根据患者的血压、心率情况调整剂量。不推荐使用15mg/日以上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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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简介】 |
该药品为处方药,需凭处方购买。 此药品运动员慎用。 请拨打订购热线咨询订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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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
其它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以及 腹泻、胃肠炎等。本品可以引起肝功能异常,常随进一步的治疗而消失,尚有明确的剂量- 反应关系。另外还可见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间质性肾炎、月 经紊乱、外周性水肿;关节炎、皮肤瘙痒、感觉异常、弱视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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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事项】 |
1.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患者;2.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抑制药治疗的患者;3.神经性厌食的患者;4.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5.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高血压患者。6.有冠心病、心衰、心律失常和中风的患者。7.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娠或准备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要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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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2.库欣综合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3.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4.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5.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6.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7.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